前言:能制定出「完美的選舉」嗎?
當我們在社會中要決定某件事時,最常使用的是「選舉」或「多數決」。但是, 多數決 真的總是能準確反映民意嗎?或者,如果導入其他的規則,是否就能創造出「讓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完美選舉制度」呢?
其實,這個問題在數學上的答案是 「否」 。
1951年,經濟學家肯尼斯·阿羅(Kenneth Arrow)在數學上證明了:滿足一定合理條件的完美決策規則是不存在的。這就是 「阿羅不可能定理(Arrow’s Impossibility Theorem)」 。阿羅因包含這項成就在內的社會選擇理論的貢獻,於1972年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。
本文將透過具體例子、數學公式與圖解,詳細解說這個定理所代表的意義。
1. 什麼是阿羅不可能定理?
用一句話來說,阿羅不可能定理就是 「當3個以上的投票者從3個以上的選項中進行選擇時,要同時滿足『公平選舉(決策規則)』所應具備的多項條件,是不可能的」 。
這裡的「公平選舉」,是指我們直覺上認為「這樣才公平」的幾個條件。阿羅定義了社會應該滿足的最低限度的合理條件,並指出這些條件在邏輯上是無法同時成立的。
定理的前提條件
在思考這個定理時,我們設定以下的情況:
- 選項集合 $X = \{A, B, C, \dots\}$ (※選項有3個以上)
- 投票者集合 $V = \{1, 2, \dots, n\}$ (※投票者有3人以上)
- 每位投票者對選項都有自己的「偏好順序(排名)」。
- 社會福利函數(Social Welfare Function) $F$:將所有人的偏好順序作為輸入,並輸出整個社會的偏好順序的函數(也就是選舉的計票規則)。
2. 「公平選舉」應滿足的4個條件
阿羅提出了理想的社會福利函數 $F$ 應滿足的以下4個(或擴充為5個)條件。這些條件看起來都是「民主選舉理所當然應該具備的」。
條件1:定義域非限制性(Unrestricted Domain)
這個條件是指,選民可以擁有任何的偏好順序(排名)。 例如,「A > B > C」的意見或是「C > A > B」的意見,無論是什麼樣的順序,計票系統都必須接受,並且在不發生錯誤的情況下決定出整個社會的順序。
條件2:一致性(Pareto Principle / Unanimity)
如果所有人都認為「選項A比選項B更好(A > B)」,那麼整個社會的結果也必須是「A > B」。這似乎是非常理所當然的要求。
條件3:無關選項的獨立性(Independence of Irrelevant Alternatives, IIA)
某兩個選項 A 和 B 之間的社會排名,應該只由個別選民對 A 和 B 的相對排名來決定,不應該受到無關的第三個選項 C 的存在,或對 C 的排名所影響。
條件4:非獨裁性(Non-dictatorship)
這項條件規定,系統不能無論其他所有人的意見如何,總是讓特定一人(獨裁者)的意見直接成為整個社會的決定。
阿羅不可能定理在數學上證明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: 「同時滿足這4個條件的社會福利函數是不存在的(只要要求非獨裁性就必然會產生矛盾)」 。
graph TD
subgraph "公平選舉的條件"
C1["定義域非限制性"]
C2["一致性"]
C3["無關選項的獨立性 (IIA)"]
C4["非獨裁性"]
end
C1 -->|"兼顧?"| X{{"要滿足\n所有條件\n是不可能的"}}
C2 -->|"兼顧?"| X
C3 -->|"兼顧?"| X
C4 -->|"兼顧?"| X
3. 具體例子:為什麼條件會產生矛盾?
為什麼這些看似理所當然的條件會產生矛盾呢?讓我們透過著名的「孔多塞悖論(Condorcet Paradox)」和「波達計數法(Borda Count)的問題點」來看看。
孔多塞悖論(多數決的陷阱)
假設有3位選民(X先生、Y先生、Z先生)對3項政策(A、B、C)進行投票。各自的偏好順序如下:
- X先生: A > B > C
- Y先生: B > C > A
- Z先生: C > A > B
我們用1對1的多數決(循環賽)來決定看看。
- A vs B : X先生和Z先生偏好 A (因為Z先生是 C > A > B ,所以 A 和 B 相比選 A ),而Y先生偏好 B 。結果,以2比1得出 A獲勝(A > B) 。
- B vs C : X先生和Y先生偏好 B ,而Z先生偏好 C 。結果,以2比1得出 B獲勝(B > C) 。
- C vs A : Y先生和Z先生偏好 C ,而X先生偏好 A 。結果,以2比1得出 C獲勝(C > A) 。
對整個社會來說,陷入了 A > B > C > A … 的無限迴圈狀態,無法決定出排名。這被稱為 孔多塞悖論(Condorcet Paradox) 。為了滿足「定義域非限制性(可以擁有任何意見)」,多數決就會變得無法進行正確的計票。
graph LR
A((A)) -->|"在多數決中勝出"| B((B))
B -->|"在多數決中勝出"| C((C))
C -->|"在多數決中勝出"| A
style A fill:#ff9999
style B fill:#99ccff
style C fill:#99ff99
波達計數法與「獨立性 (IIA)」的破滅
那麼,為了避免無限迴圈,我們來導入「積分制(波達計數法)」。第1名給3分,第2名給2分,第3名給1分,以總分來競爭。
假設有5名選民,並且有以下的偏好:
- 3人: A > B > C (A: 3分, B: 2分, C: 1分)
- 2人: B > C > A (B: 3分, C: 2分, A: 1分)
計算總分。
- A的得分: $(3 \times 3) + (1 \times 2) = 11$ 分
- B的得分: $(2 \times 3) + (3 \times 2) = 12$ 分
- C的得分: $(1 \times 3) + (2 \times 2) = 7$ 分
結果是 B > A > C ,由 B 成為勝者。
現在,假設選項C因為某種原因從候選中被排除了。根據條件3的「無關選項的獨立性 (IIA)」,即使C消失了,A和B的勝負(排名)也不應該改變。
在C消失的狀態下(只有A和B),我們再次用積分制(第1名2分,第2名1分)來計算看看。
3人: A > B
2人: B > A
A的得分: $(2 \times 3) + (1 \times 2) = 8$ 分
B的得分: $(1 \times 3) + (2 \times 2) = 7$ 分
結果變成 A > B ,勝者逆轉成了A! 這意味著,作為第三個選項的C的存在,影響了A和B之間的勝負。也就是說,積分制的選舉 無法滿足「無關選項的獨立性」 。
4. 透過數學公式與邏輯公式的表達
我們試著使用數學公式和邏輯公式,更嚴謹地表達阿羅不可能定理。
設選民集合為 $V = \{1, 2, \dots, n\}$ ,選項集合為 $X$ ( $|X| \ge 3$ )。 設選民 $i$ 的偏好為 $\succeq_i$ ,全體選民偏好的組合(配置)為 $P = (\succeq_1, \succeq_2, \dots, \succeq_n)$ 。 設社會福利函數為 $F$ ,整個社會的偏好記為 $\succeq = F(P)$ 。
阿羅的條件可以公式化如下:
定義域非限制性 (U) : $F$ 是對於所有的可能配置 $P$ 都有定義的,其中每個 $\succeq_i$ 都是 $X$ 上任意的完備且遞移的二元關係。
- $$ \forall x, y \in X, \ (\forall i \in V, \ x \succ_i y) \implies x \succ y $$
- $$ \forall x, y \in X, \ (\forall i \in V, \ x \succ_i y \iff x \succ'_i y) \implies (x \succ y \iff x \succ' y) $$
- $$ \neg \exists d \in V \text{ s.t. } \forall P, \forall x, y \in X, \ (x \succ_d y \implies x \succ y) $$
阿羅定理的主張 : 當 $|X| \ge 3$ 且 $|V| \ge 2$ 時,滿足條件(U), (P), (I) 的社會福利函數 $F$ ,必然會有獨裁者(違反條件(D))。 換句話說,同時滿足 (U), (P), (I), (D) 的 $F$ 是不存在的。
graph TD
subgraph "邏輯結果"
A_U["條件U (非限制性)"] --> AND1((AND))
A_P["條件P (一致性)"] --> AND1
A_I["條件I (IIA)"] --> AND1
AND1 -->|"作為邏輯結果"| D_TRUE["獨裁者的存在 (Dictatorship)"]
D_FALSE["條件D (非獨裁性)"] --> CONFLICT{{"矛盾・不成立"}}
D_TRUE -.->|"違反"| D_FALSE
D_TRUE -.->|"引發"| CONFLICT
end
5. 結論:民主無法運作嗎?
「既然不存在完美的選舉制度,民主是不是充滿缺陷而毫無意義呢?」
當知道這個定理時,許多人可能會這麼覺得。然而,在經濟學和政治學領域,人們將這個定理視為 「不是用來追求完美,而是用來尋找現實妥協點的指標」 。
實際上,我們的社會是透過稍微放寬定理中的某些「條件」來運作的。
放寬定義域非限制性 : 在現實政治中,選民的意見(偏好)並非完全分散,通常會有某種程度的傾向(如右派、左派等,被稱為單峰偏好的性質)。已經證明在這種有限的情況下,多數決(中位選民定理)可以發揮良好的作用。
放寬獨立性 (IIA) : 前述的波達計數法,或是帶有決選的多數決等,雖然無法滿足 IIA 的條件,但作為「現實的選舉規則」在世界各地被廣泛採用。這是透過接受發生少許策略性投票(為了避免廢票而投票給非首選等)的風險,來換取排除獨裁的可能。
不僅測量順序,還測量「強度」 : 阿羅定理的前提是只統計「喜歡 A 勝過 B」的順序。近年來,也有研究探討透過引入偏好的「強度」或「容忍度」來迴避悖論的制度,例如為每個選項評分的「評分投票法(Range Voting)」或「認可投票法(Approval Voting)」。
結語
阿羅不可能定理使用數學這種冷靜的語言,證明了 「對所有人而言完美的規則是不存在的」 。但這並不代表民主的失敗。
相反地,我們應該將其視為一個非常積極且具有教訓意義的訊息: 「任何制度都必然有其弱點,因此重要的是,在了解這些弱點的基礎上,選擇最適合情況的規則,並進行充分的討論」 。
正因為不存在完美的系統,我們才必須不斷地思考、討論,並持續更新我們的社會。
